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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构建
2023-06-08
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各地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已成为一种新的载体,该平台所涉及的内容是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各级政府部门根据税务机构的实际需求将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以此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服务功能。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号召,各级财税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管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也面临着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采取得力的措施,才能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有序进行
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各地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已成为一种新的载体,该平台所涉及的内容是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各级政府部门根据税务机构的实际需求将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以此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服务功能。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号召,各级财税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管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也面临着一系列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采取得力的措施,才能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有序进行。
一、社会 综合治税平台 的概况
所谓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又被称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采集交互平台,它是地方政府部门协税护税责任以及义务的公共信息共享机制中的一种重要载体。其通过分析各类税务数据来完善涉税信息协议标准,有利于形成相关的治税数据库,并提供不同行业的不同税种信息,以逐步延伸到大数据管理治税平台体系。
二、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构建意义
伴随着纳税人数增多,税源分布也比较广,而且由于税源流动性不断扩大,导致征纳双方税务信息不对称,时常出现逃税、骗税、避税等现象,为此只有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构建,才可以有效地获取第三方的涉税信息,但其税务部门获取的涉税信息不足,征管效率不高,所以必须实施全程的税源监控,才能有效解决税收征管的各类问题。同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也有利于践行《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政府网站平台的支持下,协助税务机关执行涉税信息交换,有利于实现政府机关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共享。
三、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面临的问题
目前,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客观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各级行政部门由于缺乏正确的行动支持,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很难搭建,即使当地政府出台各种税收保障措施也于事无补,综合治税数据无法获取更多的信息支持。
(2)综合治税的领导部门的考核指标不明确,缺乏约束性,直接影响涉税信息的不真实,经常出现虚报的现象,这在—定程度上降低了涉税信息的准确性。
(3)基础数据制度并未建立,该问题极易造成系统数据冗余,在查询治税信息时,筛选涉税信息速度迟缓,此外也存在数据信息缺漏问题。
(4)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后台数据维护,不利于该平台正常有序的工作。
四、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合理化建议
(—)加大各地政府部门的行动支持力度
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构建,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只有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同时加大行动支持力度,才更有利于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的逐步推进。为了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有序进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文件,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共建,由财税部门骨干人员成立专门小组,制定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工作制度,确保综合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信息采集机制,落实治税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领导小组首先要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其次应设计相关的数据模板,并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相关的财务综合信息目录,将此类信息所采集的数据报送到相关的部门。与此同时,在信息报送前,应先通知采集报送部门,按照治税考核制度的要求,录入准确的信息采集内容。除此之外,各地的政府纷纷制定多项工作制度,例如:《财税综合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财税综合信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促使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合理化和标准化。
(三)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平台保障机制
(1)需要政府部门组织搭建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并由专门的机构负责该平台的日常管理,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的后勤保障到位。
(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传递的通畅,实现基础信息平台的高效运行。
(3)构建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工作制度体系。包括开发、维护、安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以及奖励,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过失需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数据流程
在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过程中,需要基于电子政务数据交换中心结构设计数据流程,构建数据共享交换中心。数据流程中的系统管理,必须协调各个部门的数据信息迁移,从共享平台转换到综合治税信息外部数据库,再使用征管系统数据同步传送到内部数据库,最后进行税源分析、数据处理等操作,构建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数据流程。
(五)实施后台数据漏洞维护
在初步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后,会形成一个新的动态管理模式,这在提高了管理质量与效率的同时,也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系统的后台难免存在一定的数据漏洞,必须进行及时维护和修复,才能有效规避涉税信息数据的泄露风险。同时税务部门要根据后台数据掌握纳税人经济活动情况,避免出现纳税人逃税的现象。
为了缩小后台数据漏洞,可以在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实施"以地控税"项目,或成立"以地控税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税务部门与财政部门实施系统管理,逐步提升数据交互的及时性。例如:结合地籍数据进行税源普查,将普查数据质检入库,掌握税源户、漏征漏管户的税源信息、税务辖区的税收状况、行业税额统计信息、水源分布信息等情况,实现以地控税。
据2014年以来"以地控税"系统提供的数据显示,广西省北海市税务局以系统为依托,完成税源信息核查比对536户,涉及土地1186宗,将漏征的200户纳税人、372宗地及漏管的152户纳税人及403.47万平方米纳入正常征管。由此可见,实施社会综合治税的后台数据漏洞维护,可以有效修复后台数据漏洞,同时提高纳税人意识,减少税收损失。
(六)完善平台信息的实践运用
税务部门需要充分挖掘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价值和作用,加强对各协税部门的涉税信息进行分析利用,为了提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信息运用能力,应逐步开发分类风险应对模块、税源预测模块、信用管理模块等功能模块,以加强税务部门对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信息的有效管理。
(1)开发分类风险应对模块,完善征管查询流程,根据涉税信息和企业申报的税种信息进行比对,并对其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再发送纳税评估以及税源管理等不同的部明。经过风险排查后,将风险信息给予归类做成查询窗口,反馈给相关的部门。
(2)开发税源预测模块,首先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可以收集各个部门的税务信息并对其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对每个行业的了解,掌握其经济发展的走向,再根据税源预测模块进行预测税收收入,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3)开发信用管理模块,其目的是提高全民遵从税收制度和纳税意识。该模块的构建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由政府部门与税务机构共同建立社会信用管理模块,根据纳税信用情况,对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给予精神奖励,对偷税、漏税以及逃税的纳税人信息列入税收信用"黑名单"”,不仅要接受相关的税务处罚,还要承担失信的造成的不良后果,通过加强监管引导纳税人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通过奖励和惩罚并用的征税措施,逐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为构建诚信社会奠定基础。
(七)全面实施GRP管理系统升级,为治税平台提供数据基础
在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过程中,应全面实施GRP管理系统升级,为该平台提供基础信息数据,通过各部门统一的数据管理,以提高该平台运行数据的准确度,并为其提供税务信息以及数据支撑。目前不少城市在统筹建设,逐步实现GRP管理系统升级,为治税平台提供数据基础,从而有效推动城市管理。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构建,本文提出了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分别是加大各地政府部门的行动支持力度、建立信息采集机制,落实治税考核制度、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平台保障机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的数据流程、实施社会综合治税的后台数据漏洞维护、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实践运用、全面实施GRP管理系统升级、为治税平台提供数据基础等,以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构建的顺利实施。